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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物馆之友

发布时间:2020-09-12

阳泉市博物馆之友章程

一、总则

    1.阳泉市博物馆之友(以下简称“博物馆之友”)由热心支持阳泉市博物馆收藏、展览、科研、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团体组成。

    2.“博物馆之友”的宗旨是:吸纳和利用丰富社会资源,开展文化交流,促进博物馆全面开放,提高管理水平,融入社会,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。

 

二、人员构成

   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由馆外热心公益事业、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学者、收藏家、教育工作者、旅游工作者等社会各阶层人士或机构、团体组成,在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。

 

三、会员的申请与资格

    1.个人会员凭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向本馆提交申请。

    2.家庭会员申请者凭相关证明办理入会手续。

    3.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,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。有效期满后为保持会员资格应按时注册续期。

 

四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权利

    1.参加本馆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。

    2.购买本馆所售的书刊及纪念品可享受会员优惠。

    3.每月享受一次免费专人讲解服务(人数不得超过5人)。

    4.享受优惠利用本馆报告厅、临时展厅举办各种展览及文化活动(需提前提交相关申请)。

    5.享受参加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。

    6.享受本馆不定期寄出的最新展览信息、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。

    7.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寒暑假活动。

 

五、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义务

    1.“博物馆之友”个人成员每年缴纳会费不低于20元,机构、团体成员每年缴纳会费不低于100元,作为基本活动经费。

    2.对本馆展览、宣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。

    3.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。

    4.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。

    5.参加由博物馆组织的公益活动,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博物馆做志愿者或临时义工。

    6.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征集、展览等方面的信息。

 

六、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管理

   1.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登记与管理由本馆宣教部负责,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加入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本馆对登记信息资料予以保密。

   2.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时需出示会员证。

   3.每年举办一次年会,总结工作,制定计划,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“博物馆之友”进行表彰。

   4.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。

 

七、组织

   1.本着精简精干的原则,“博物馆之友”设立名誉会长、顾问、会长和秘书组,由阳泉市博物馆聘任。

   2.“博物馆之友”每个年度需召开一次年会;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组成的秘书组成员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决定活动运行、公关外联、学术研究、内部管理等事项。

 

八、附则

    本章程解释权归阳泉市博物馆。